一家公司的老闆娘,雇用了一位年輕的女孩,當女秘書。 幫老闆處理事務,可是,老闆卻跟女秘書發生了關係。最後被老闆娘委託的徵信社抓姦在床,老闆娘很生氣的告了兩人通姦及女秘書破壞家庭,並向兩人請求民事精神賠償。
我們接獲ㄧ位母親委託尋找她16歲的女兒,根據證據顯示她之前曾前往台北赴網友的約,目前已經離家一星期完全失去聯絡。 我們調出該女的手機通聯後,找出一位住在台北縣的張姓男子,深入調查後得知,半年多前該女被他性侵得逞,此後陸續邀約女網友威脅要將事件公佈,持續性侵,被害人母親察覺有異,委託徵信社調查並尋找回離家女兒,在掌握相關證據後控告該男子妨害性自主。